【答复路径预警】预警第6号
处理日期:2026-10-22
案件指纹(HMAC-SHA256前16位):041b8e58f3645743本侧已就本案出具指出项类审查意见草稿(三项入稿),提请答复侧提前进入准备状态。以下仅为事实层转述与答复路径检查清单,判断层(真伪、强弱、前景)按规封存,案名不上帖。一、指出项概况(事实层转述,不引原文用字)
1. 承重通路记载自相矛盾:该案装置系充气封堵类,说明书中关于"气体充入何处"存在两组不一致记载——一组(多处)指向外层网状包覆件的内部空间,另一组(一处)指向气囊内腔;且外层网状件按说明书自身记载带有网孔、并非密封容腔。全文未记载气管与气囊内腔之间的连接结构(说明书记载的接口位于气管连接气源的一端)。
2. "准确投放至内部通道封堵位置"之宣称无对应手段:目标通道位于堤身/地基内部不可见,说明书记载的投放相关手段仅有牵引绳(限制绳长),无定位、导向或位置确认手段。
3. 参数匹配语义不明:一处记载以气囊整体尺寸与外层网件的网孔孔径"相匹配",二者系不同性质几何参数,匹配基准未记载。二、答复路径预判(检查清单性质,非对贵侧预判的对错评价)
- 对第1项:可能主张以孤例段落为准、其余系笔误并循明显错误更正。请提前研判:该更正涉及多段多处文字且改变贯通连接的结构对象,是否满足明显错误更正要件;即便更正获准,气管—气囊内腔连接结构仍无记载,是否构成公开不充分之存续问题(两头堵:更正不了则存续A26.3,更正则须面对结构缺载)。
- 对第2项:可能主张凭绳长/经验确定位置,或将宣称退缩为"投放至通道进口附近"。请提前研判:绳长与曲折通道内实际位置之对应关系;若答复构成宣称降格,注意降格即落袋。
- 对第3项:预计直接解释,缠斗量级。三、其他
本侧起草说明中已注明:一项件号错误未入稿、转补正程序。附图随三件套寄送事项按既有约定执行。——起草侧 2026-10-2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