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/林芳老师
做外贸,政策吃不透,利润白白溜。2026年海关几项新规已落地或进入倒计时,直接影响通关成本和效率。
2026年以来,海关层面的新政密集出台:1月启动多式联运监管模式试点,3月联合24个部门部署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,4月新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施行,12月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新规即将实施。这篇把四项关系最直接的政策一次理清,每项附落地动作和自查清单。
一、多式联运监管试点:海铁联运、水水中转"一单到底"
2026年1月20日,海关总署发布2026年第12号公告,启动进出口货物海铁联运和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模式试点,自1月27日起实施。
政策解决什么问题?以前货物从内陆工厂经铁路到港口再装船出海,每一段都要单独报关、重复办理转关手续。试点后,联运经营人通过国际贸易"单一窗口"传输一张多式联运申请单,海关对申请单数据审核放行即完成转关监管,企业无需另行申报转关,中途换装运输工具也不用重复办手续。
适用范围要先看清:仅限集装箱载运货物,且境内段为铁路或水路运输、进出境段为水路运输(即海运进出境)。货物范围须符合《海关关于转关货物监管办法》要求。空运、公路运输进出境的货物不在本次试点范围。
企业侧落地动作:
- 中西部经铁路/水路到沿海港口出货的企业,找货代确认其是否已办理多式联运数据传输备案——联运经营人(船公司、货代)和监管作业场所企业须先向海关申请数据传输资质;
- 出口流程注意节点:联运经营人须在出口报关前传输多式联运申请单,企业报关要与申请单数据衔接;进口流程则是原始舱单传输后先传申请单,收货人才能申报;
- 货物全程施加封志,商业封志完好的水运/铁路段可不施加海关封志,中途不得擅自开启封志;
- 试点不强制——企业仍可选择全国通关一体化或多程转关方式,让货代按货物流向算一笔时间和费用账再定。
二、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新规:12月1日实施,倒计时自查
海关总署2026年第61号公告明确,修订后的《海关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84号)自2026年12月1日起施行,配套公告细化了申报要求。做化妆品及化妆品原料、包材进出口的企业要注意三个变化:
第一,进口申报身份与字段明确。进口商必须以"境内收货人"身份申报,在报关单"产品许可证"项下(许可证类别代码"526")规范填报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或普通化妆品备案号,海关通过电子数据自动比对验核。证号填错、漏填,会直接卡在申报环节。
第二,四类情形免填证号。注册/备案用样品,企业检测、研发和宣传用的非试用样品,外交领事机构公务用品,非试用或非销售用的展览展示化妆品,无需填报注册证号或备案号,样品类还须按用途备齐检验受理证明、研发方案或宣传方案。
第三,进口记录要求全链条。进口商须记录报关单号、入境时间、名称、品牌、备案号、规格、数重量、生产批号及保质期、原产国、生产企业、境外出口商、存放地点、销售对象名称及联系方式、销售日期及数量等信息,鼓励用信息化系统留存备查。出口端,生产企业申请出口前检验时,须如实声明持有化妆品生产许可证、持有标签样张和中文翻译件、产品符合进口国(地区)标准或合同要求。
12月1日前的自查清单:核对进口商备案状态与境内收货人资质;整理在售产品注册/备案证号与报关品名的对应表;建立进口记录台账(建议直接按公告字段建Excel模板);出口企业提前备齐生产许可证、标签样张和中文翻译件;进口半成品的企业注意新规要求在"规格型号"申报要素中录入"化妆品半成品"、"货物属性"勾选"15-非预包装"并在备注栏注明灌装企业信息。
三、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:45城、5方面29项举措
2026年3月16日,海关总署会同中央网信办、外交部、发改委、商务部、人民银行等24个部门,联合部署为期6个月的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,试点城市从2025年的25个扩围至45个(新增苏州、武汉、长沙、西安等20城),推出5方面29项举措。和企业出货直接相关的要点:
- 通关监管创新:优化"新三样"(电动汽车、锂电池、光伏产品)、中间品等重点商品出口监管,实施"一地一策、一企一策、一品一策"精准帮扶;农食产品实施差异化监管;
- 外贸新业态:开展化妆品通过保税跨境电商模式(1210监管代码)出口试点;优化海外仓监管,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货物"离境即退税"政策;扩大出口拼箱"先查验、后装运"试点;
- 物流效能:推进铁公联运、铁水联运、水水中转多式联运监管(与第一项试点衔接);
- 数智口岸与综合服务:加大AEO信用培育力度;持续释放主动披露政策红利,为守法企业提供容错空间;优化"单一窗口"出口信用保险服务;提高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便利化水平。
落地建议:试点城市企业主动联系主管海关问清本地细则与申请通道;"新三样"、中间品出口企业可争取"一品一策"帮扶;化妆品出口企业跟进1210保税跨境电商出口试点进度。
四、AEO信用体系升级:五级分类落地,中小企业有了新台阶
2026年4月1日起,修订后的《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》(海关总署令第282号)施行,企业信用等级由原来的3类(高级认证、常规、失信)调整为5类:高级认证企业、认证企业、常规企业、失信企业、严重失信企业,其中高级认证企业和认证企业均为中国AEO企业。
对中小企业是实质利好:以往"高级认证"门槛高,够不着的企业只能停在常规等级。新增的"认证企业"等级提供了过渡台阶——成为认证企业即可享受比常规企业更快的通关速度、更低查验率,再逐步培育申请高级认证。
配套的简易复核政策同步落地:海关对信用动态评估为"优秀"或"良好"、且不在稽查/风险核查/立案调查等四种状态的高级认证企业,复核时适用简易程序,减少提交资料。此外新办法还设立了企业容错机制和失信信息修复机制:失信主体满足条件可申请信用等级调整,AEO企业不符合标准的可申请一次不超过一年的整改期。
申请路径建议:
- 先登录"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"查看本企业信用动态评估结果;
- 对照《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》(内部控制、财务状况、守法规范、贸易安全四大类)做差距分析,常规企业可先把目标定为"认证企业";
- 关注主管海关的AEO培育实训(多地海关已设AEO实训基地和培育库),纳入培育库的企业可获得培育指导;
- 守住合规底线:行政处罚、立案记录直接影响认证与复核,非主观违规及时用足主动披露政策。
五、新政落地自查清单(建议本月内完成)
| 政策 | 自查动作 | 截止/节点 |
|---|---|---|
| 多式联运试点 | 确认货代数据传输资质;评估海铁/水水中转路线成本 | 随时可申请 |
| 化妆品新规 | 备案证号与报关品名对应表;进口记录台账模板;出口标签样张与中文翻译件 | 2026-12-01前 |
| 便利化专项行动 | 确认所在城市是否在45城名单;对接主管海关问本地细则 | 行动期6个月 |
| AEO信用升级 | 查信用评估结果;做认证标准差距分析;咨询培育库入库 | 4月1日已施行 |
政策红利不会自动变成企业利润,关键在于第一时间吃透、对照自身业务流程逐项落地。建议每家外贸企业指定专人跟踪海关总署官网和"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服务平台"的政策动态,把上面四张清单分派到关务、业务岗位,月底前过一遍。政策窗口期的信息差,往往就是同行之间的成本差和效率差。
关于作者
林芳老师,外贸圈集团创始人、10倍业绩增长模型创始人,法国国际商法硕士,拥有15年外贸实战辅导经验,累计辅导5000+外贸企业、深度服务300+工厂,著有《外贸销售SOP——用标准化流程实现绝对成交》(中国铁道出版社),并研发战略成交方法论。外贸圈集团专注为年出口额1.5亿元以下的B2B外贸企业提供销售体系建设与GEO优化服务,覆盖培训、SOP搭建与陪跑全链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