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样一批货出口,用0110一般贸易还是9710、9810,退税节奏、申报材料、查验安排可能完全不同。模式选错,要么多跑腿,要么占压资金。
跨境电商B2B出口的两种海关监管方式——9710(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)和9810(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)自2020年增列以来政策持续优化:2024年12月起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取消,2025年起9810"离境即退税"全国落地,2026年TIR公路运输又打通了与9710、9810的衔接。把两种模式用对,是做企业客户和海外仓备货的出口企业合规降本的基本功。本文按"政策依据—模式区分—备案申报—退税核算—风险自查"梳理一份可对照执行的清单。
一、9710与9810分别是什么
两种监管方式均由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增列,同属跨境电商B2B出口,但业务路径不同。
9710 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: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,通过跨境物流把货物直接出口给境外企业。典型客户是境外批发商、门店、经销商,特征是有明确的企业订单、国内直接发货、不经过自己的海外仓囤货。
9810 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:境内企业先把货物通过跨境物流批量出口到海外仓,交易达成后再从海外仓送达购买者,特征是"先备货、后销售"。海外仓可以是平台配套仓、第三方公共海外仓或企业自营仓。
两者都要求交易通过跨境电商平台达成、按海关要求传输电子数据。把线下谈成的一般贸易订单事后补线上流程、包装成"伪B2B"申报,不符合监管方式的适用条件。
二、2026年在用的三份核心政策文件
| 文件 | 与企业直接相关的内容 |
|---|---|
| 海关总署2020年第75号公告 | 增列9710/9810;参与企业向所在地海关注册登记;可优先安排查验;适用全国通关一体化 |
| 海关总署2024年第167号公告(2024年12月15日施行) | 取消出口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;清单申报无需传输收款单电子信息("四单"变"三单");12个直属海关试点出口拼箱"先查验后装运" |
| 国家税务总局2025年第3号公告 | 9810货物离境后即可申报退(免)税;未销售部分按"离境即退税、销售再核算"办理预退税,标识HWC-YT |
| 海关总署2026年第2号公告(2026年1月15日施行) | TIR公路运输项下9710、9810货物可按报关单方式办理出口,单一窗口填报规则明确 |
注意:"取消备案"仅指取消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;企业作为报关单位的注册登记仍须办理,申报时仍要传输订仓单等电子数据并对真实性负责。
三、9710、9810、0110、9610怎么选
| 对比维度 | 9710 B2B直接出口 | 9810 出口海外仓 | 0110 一般贸易 | 9610 零售出口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交易形态 | 平台成交、企业对企业 | 先备货到海外仓、后销售 | 传统线下/大宗B2B | 企业对境外消费者 |
| 发货方式 | 国内直发境外企业 | 批量发海外仓再分销 | 按合同直发 | 小包/集货直邮 |
| 退税时点 | 按现行出口退(免)税规定 | 离境即可申报,未销售可预退税 | 按现行规定 | 按零售出口相关规定 |
| 申报数据 | 交易、物流电子信息 | 另需订仓单电子数据 | 全套传统单证 | 交易、物流电子信息 |
| 查验安排 | 可优先安排查验 | 可优先安排查验 | 常规安排 | 按跨境电商监管 |
选择上可以按三条判断:有确定境外企业订单、平台成交、国内直发的,走9710;需要提前把货铺到境外仓提升本地履约速度的,走9810;纯线下签约、不走跨境电商平台的大宗出口,仍走0110;9610面向个人消费者,不属于B2B讨论范围。同一企业可以按不同业务线并行使用多种监管方式,但每票货物只能按真实业务对应一种方式申报。
四、备案与申报实操
(一)事前准备
- 出口企业、平台企业、物流企业等参与方,按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规定向所在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,确认电子口岸卡和"单一窗口"权限可用。
- 在"单一窗口"跨境电商出口模块完成企业、店铺、物流对接配置,保证订单、物流数据正常推送。
- 9810业务落实海外仓佐证材料:无法取得出口合同的,可用海外仓订仓单、自营仓所有权文件、租赁协议等备案。
- 适用退(免)税的货物须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进货凭证,无票货物不具备退税条件。
(二)9710申报要点
- 通过"单一窗口"跨境电商出口模块申报,按报关单或清单方式如实填报,监管方式填9710。
- 平台订单、物流数据与报关信息保持一致,商品名称、数量、金额、境外收发货人相互对应。
- 货物出口后收齐报关单、进项发票、收汇等凭证,按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(免)税。
(三)9810申报要点
- 无需办理海外仓业务模式备案,申报时按要求传输订仓单电子数据,对其真实性负责。
- 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退(免)税:已实现销售的部分按现行规定申报;尚未销售的部分申报出口预退税,在申报明细表"退(免)税业务类型"栏填写"海外仓预退"(代码HWC-YT),生产企业用单独申报序号、外贸企业用单独关联号。
- 货物实现销售后15日内完成销售记账凭证、销售明细账等销售佐证资料留存,备查税务机关核查。
- 在12个试点海关(上海、杭州、宁波、厦门、青岛、郑州、武汉、长沙、广州、黄埔、成都、西安)出口拼箱货物,可用"先查验后装运"模式,散货先进监管场所查验再灵活拼箱。
(四)与TIR公路运输衔接
按2026年第2号公告,TIR运输项下监管方式为9710、9810的货物以报关单方式办理出口的,通过"单一窗口"出口报关单整合申报模块填报;自内陆启运以清单方式办理的,在"跨境电商出口"模块提交数据,提运单"运输工具名称"栏填TIR运输申请单号、备注栏填"TIR内陆启运"。面向中亚、欧洲公路通道的企业可多一条物流选择。
五、预退税核算:钱退了不等于结束
预退税是"先退税款、按销售核算",企业要注意四点:
- 核算期:税务机关办结预退税的次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。企业应在核算期内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办理核算,逾期未核算的,税务机关追回已办预退税。
- 三种结果:已销售且税款无差异的,确认"无需调整申报"办结;已销售但有差异的,负数冲减原申报后重新申报;核算时仍未销售的,全额缴回预退税,货物以后实现销售再重新申报。
- 滞销库存的资金安排:备货到海外仓前要把"可能全额缴回税款"纳入现金流测算,避免把预退税当成确定性利润。
- 退运通道:2026—2027年因滞销或退货在6个月内原状退运进境的跨境电商出口商品(不含食品),按财政部、海关总署、税务总局2026年第16号公告可享进口税收优惠。
六、五类常见风险
- 监管方式混用:为套便利把0110货物报成9710、9810,系统比对订单、仓储、回款数据后易触发风控,面临删单重报、货物暂扣和税务核查。
- 申报数据不一致:舱单、报关单、提单、平台订单之间品名、数量、收发货人对不上,是货物被锁定、退关的高频原因。
- 海外仓材料缺失:9810无出口合同时未留存订仓单、租赁协议,事后无法说明货物流向。
- 销售佐证超时或造假:未在销售后15日内留存销售明细账,或资料虚假,会被追回税款,查实骗税的按税收征管法处理。
- 只盯退税不管核算:错过核算期被全额追回,或应退税额为负数时未及时补缴,形成税务异常。
七、落地前8项自查清单
- [ ] 企业、平台、物流三方海关注册登记均有效,"单一窗口"权限已开通
- [ ] 每票货物业务定性清楚:9710/9810/0110/9610不混用
- [ ] 9710有真实平台企业订单;9810订仓单电子数据可传输、可留存
- [ ] 进项专用发票齐备,商品退税率已核对
- [ ] 9810预退税申报使用HWC-YT标识,预退税与正常退税分别申报
- [ ] 财务已在台账登记核算期截止日(办结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)
- [ ] 销售佐证资料15日留存机制落实到岗位
- [ ] 海外仓滞销、退运预案与现金流测算已覆盖"全额缴回"情形
9710和9810是两条边界清晰的合规通道:有确定企业订单走9710,先备货后销售走9810;预退税提前拿到的资金,要靠真实销售和按期核算才能落袋。把备案、申报、退税、核算四环节固化到内部SOP,比事后补救省钱。
林芳老师|外贸圈集团创始人、10倍业绩增长模型创始人